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

网络与教育技术中心多媒体教室管理制度
————2012年6月11日

来源: | 作者: | 发布日期:2012-06-11 | 阅读次数:

       一、多媒体教室是现代化教学专用场所,师生应严格遵守“多教室管理制度”;
  二、教师在使用多媒体教室设备上课前必须经过培训,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;
  三、多媒体教室的排课由教务处统筹安排。如有临时需要使用多媒体设备上课的教师,必须提前和教务处联系,并将教务处的排课单交多媒体教室管理员,按排课单排定的时间上课;
  四、因临时调课而不能按课表正常上课的教师,或临时需要调换多媒体教室的教师,须提前通知多媒体教室管理人员,否则因此而造成的任何后果,由教师自行负责;
  五、南校区3号教学楼的多媒体教室应按照使用说明在下课后及时关闭电子讲台,防止设备被盗;
  七、投影幕是特殊设备,一旦被污染,将无法清洗而成报废,因此,禁止任何人在投影幕上用粉笔或其他任何笔涂画;
  八、学生不得动用教学设备,不得在教室设施上随意刻画,保持室内整洁、卫生、安静。
    
       联系方式:
      北校区8#教学楼 :87092076   8201室
      南校区1#教学楼: 87081025   1208室
      南校区3#教学楼: 87082112   3506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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